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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卫生局举办全市甲型H1N1流感诊疗工作培训班
发布机构:局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09-5-11 14:59:29
信息来源:医政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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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、诊疗方案贯彻传达到基层、传达到医疗救治工作一线,根据卫生部、省卫生厅、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,2009年5月7日,市卫生局在武汉血液中心举办了全市甲型H1N1流感诊疗工作培训班。
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、医政科长、中医科长和区级专家组成员;市直属医院分管院长、感染科、呼吸科、ICU、急诊科和院感科专家;大型企业职工医院相关人员约200人参加了培训。此次培训邀请了疾控和临床方面专家,按照培训计划,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余滨主任、协和医院张劲农教授、同济医院齐俊英教授分别就甲型H1N1流感基本情况及工作建议、诊疗方案解读、采取综合措施科学防范新型流感进行了授课。
开班仪式上,丁顺清副局长就“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”做了重要讲话。丁顺清副局长强调,各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、艰巨性与复杂性。各区卫生局要成立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预案,抓好落实。各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、诊疗专家组,制定具体医疗救治工作预案,做好物资储备,加强人员培训和院感管理。此次培训结束后,各区卫生局要负责组织辖区内其它医疗机构的培训,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全员培训,范围要覆盖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包括专科医院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, 保层层抓落实。同时,各区卫生行政部门、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,按照《武汉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预案》,规范诊疗、转诊程序、落实预检分诊、病例报告制度,加强院感控制措施,做好必要物资储备,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应急队伍,并24小时待命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救治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,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。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对落实医疗救治工作的抽查,对因措施不力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