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卫〔2009〕156号
各区卫生局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、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、市卫生监督所: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的监督管理,根据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55号令)以及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卫办监督发[2009]43号)精神,省卫生厅统一设计了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》样式,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、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“三档合一”,以促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的规范和统一。
即日起,全市统一启用新的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》。档案样式请登录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下载,请各区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。市、区卫生监督机构要督促管辖的各放射工作单位,依法认真做好档案的建立、登记和管理工作。
附件下载: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档案